105元/㎡!非住宅、普通住宅商品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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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名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依据:《关于第二批降低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标准的通知》(苏价费[1998]286号、苏财综[1998]135号)。
标准:非住宅、普通住宅商品房(含自建房)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5元。
征收范围:梁溪区、滨湖区建设项目除工业项目外为市级项目,由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征收; 梁溪区、滨湖区的工业项目由梁溪区、滨湖区负责征收;锡山区、惠山区、新吴区、无锡经济开发区的项目由各区负责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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