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工程款项2406334万元,用以支持棚改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6月15日,据国家发改委消息,国家发改委同住建部发布“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通知下达了2021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保障性安居工程款项2406334万元,用以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通知要求,要加强对拟支持项目的审核。原则上不得安排用于城市主干道主管网、综合管廊、城市广场、城市公园等项目,不得安排用于地方各项建设资金未落实、规定时间内无法开工建设的项目;要符合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中央预算内投资要重点支持项目排水防涝设施内容,要统筹考虑支持消除污水收集空白区以及充电桩等民生设施,完善“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同时,要切实落实项目建设条件,重点安排因配套基础设施短板影响群众使用的项目;对审计、督查发现存在问题多、整改不到位的市县,要减少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
同时要求,对建设内容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支持投资原则上不高于项目总投资(不包含征地拆迁费用)的30%;企业投资项目或建设内容仅包含配套基础设施的政府投资项目,支持投资原则上不高于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投资(不包含征地拆迁费用)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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