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划分】2020年宜兴市城区小学、初中、幼儿园施教区划分及招生方案

2020-07-15 14:01 浏览人数:4774次 来源:

 宜兴市城区小学、初中施教区划分方案

 

一、小学

1.实验小学

实验小学本部:袁桥社区、下漳社区(阳羡东路以北)。

实验小学东校区:城东社区,城东村、王婆村,钱墅人家、新源城市花园、景湖人家(庆源大道以南、唐芳路以西)。

 

2.东氿小学:

长新社区、下漳社区(阳羡东路以南)。

 

3.城中实验小学:

民主社区、和平社区(除原茶西居委)、城南社区(迎宾路以北)。

 

4.城南实验小学:

文峰社区、碓坊社区、东山社区(华兴路以西),岳堤社区中的富丽花苑、教工新村、夏圩,南郊花园、龙背山庄、谢桥新村。

 

5.第二实验小学:

荆东、溪隐两个社区,东山社区(华兴路以东),溪隐府,东山、溪隐、沧浦、南园、山林五个村。

 

6.荆溪小学:荆溪、土城、茶东、城南(迎宾路以南)、岳堤五个社区,和平社区中原茶西居委。

 

7.城北小学:大同、新华(除原常胜居委)、北虹(除原水上居委)、宜北四个社区及宜北村、原宜城水产村。

 

8.阳羡小学:阳羡、新华(仅指原常胜居委)、东虹、宝塔、北虹(仅指原水上居委)五个社区及宝塔村、东虹村。

 

9.东域小学:宝东、唐公两个社区及久隆碧云花园,东郊和城东两村拆迁至紫竹花园的,东梅村、花圩村。

 

10.陶城小学:阳泉、曲坊两个社区。城北社区中氿滨大道以东区域,巷头社区。

 

11.湖滨实验学校:

徐坝、谈家干两个社区及徐坝村、轸村拆迁至两个社区的,城北社区中团氿花园、金三角小区。

 

12.环科园小学:

绿园、南河、铜峰、南岳、谢桥、梅园、氿南7个社区。

 

13.城西小学:

周边社区。


二、初中

1.实验中学:

民主、溪隐、荆东、东山、岳堤、碓坊、荆溪、土城、城南、文峰10个社区,南郊花园、龙背山庄,城南村、碓坊村、东山村、溪隐村、沧浦村、谢桥村、南园村、山林村8个村,环科园绿园、南河、铜峰、南岳、谢桥、梅园、氿南7个社区。

 

2.外国语学校:

和平、新华、大同、茶东、长新、下漳、宝东、东虹、阳羡、宝塔、北虹、宜北(宜北河南)、唐公、袁桥、阳泉(人民路东)、城东16个社区,城东村、花圩村、东梅村、东郊村,东郊一期、东郊二期,钱墅人家(仅限原户口在城区的经济适用房户)。

 

3.树人中学:

城北、阳泉(人民路西)、曲坊、巷头、徐坝、谈家干、广汇、宜北(宜北河北)8个社区,轸村、徐坝村、边庄村、文庄村、东梅村、花圩村、杏里村拆迁至广汇社区的,徐坝村、轸村拆迁至徐坝、谈家干社区的。


三、幼儿园


1592812750129022.png

附链接:【招生】2020年宜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

 


为规范有序做好2020年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方便就近、维护公平”的原则,特制订城区小学、初中招生方案。

 

一、

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招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施教区学生,可直接报名入学。

1.学生家庭(或学生与父母一方)拥有施教区正式户籍和房产,户籍与房屋产权证相一致。

2.学生家庭(或学生与父母一方)拥有施教区正式户籍(不含挂靠户)的。

3.学生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的(含非宜兴市户籍学生)。若房产是学生父母与直系上一辈共有的,原则上学生父母房产所占份额不低于30%。

4.学生随父母(或父母一方)在直系上一辈处落户,直系上一辈在施教区拥有正式户籍和房产。

5.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父母在施教区稳定租住两年以上;

(2)父母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父母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入学前1年开始)。

另外,符合下列五种情况之一的,也可按正常入学办理:一是父母离异或学生为孤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 二是学生父母双方均为非施教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境)、长期支援边疆建设者,学生为施教区单立户口,或投靠亲属在施教区落户;三是在城区集体户口子女入学,根据其实际常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在常住地施教区学校入学;四是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学,凭拆迁安置的相关手续,自主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的学校就读;五是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凭市委组织部颁发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按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局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第二批次招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登记,经公开方式确认录取后入学。

1.学生家庭在城区无户口和房产,但父母在城区工作且在施教区内居住的本市学生。需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含学生家庭,租房户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合同),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六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持续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

2.施教区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且居住地在施教区内),房屋租赁证明;(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或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
    3.城区跨施教区就读的学生(仅限城区内与学校施教区相邻社区居委内的学生)。需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

 

二、

招生办法

1.城区小学、初中实行按计划招生,第一批次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确保应收尽收。在学校还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再进行第二批次的登记与招生。如第一批次施教区内学额已满,第二批次中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则先在学校登记,再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学校在第一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额,登记人数超出空余学额数,则采用实名摇号的方式录取。

3.学校在第二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额,则由学校自主调剂招生。自主调剂招生办法由各校自行研究确定,并报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

具体安排

1.6月28日- 7月10日: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开放;符合民办学校入学条件和城区公办学校第一批次入学条件的学生上网登记报名信息。(注:宜兴市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入口和操作指南在“宜兴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宜兴教育信息网(www.yxjyxx.net)另行发布 )

2.7月11日- 7月17日: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关闭;学校初审网上报名信息。

3.7月18日- 7月19日:符合第一批次条件的学生到学校现场报名。

4.7月20日- 7月23日:对第一批次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审;民办学校报名数超计划,则组织摇号录取。

5.7月24日:发布第一批次审核结果(含民办);部分学校组织第二批次登记。

6.7月25日:部分学校出台并公布第二批次招生方案。

7.7月26日-7月27日:部分学校第二批次摇号招生。

8.7月28日:学校招生结束。

 

  四、

现场报名须知

1.学生现场报名时需统一提交家庭户口簿、房产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房产证暂未办理到位,可提供有效的购房合同和房屋已交付的正式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同时小学新生带幼儿素质报告单,初中新生带小学毕业证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还需带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学生提供的复印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家长必须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学生该校入学及摇号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3.7月的新生登记数是精准规划和统筹安排学校新学期各项教学资源的基础,请监护人务必随带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适龄儿童少年,将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学校第二批次招生或调剂到其他学校入学。

 

五、

相关说明

 1.新生入学条件(指获得正式户籍或房产证明)应为2020年7月10日前办理到位的。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条件。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暂未交付的期房不作为入学条件。

2.实验中学和外国语学校继续实行分年级段集中教学。实验中学和外国语学校初一新生仍分别安排在实验中学北校区和外国语学校西校区就读。

3. 2020年秋学期,宜兴市东氿小学投入使用。宜兴市特殊教育学校新校区投入使用,学校校址:钱墅人家南 。

4.开发区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子女,科创新城内东郊三期拆迁户子女,科创新城内住宅小区(含东方一品、融域花园、科创慧谷、恒大小区)居民子女入学初中,均由开发区汇总审核,报教育局审批后,由外国语学校接收入学;新庄街道景湖人家c区、d区及临泽人家一期安置小区内拆迁户子女就学,由新庄街道汇总审核,报教育局审批后,由实验小学东校区接收入学。

5.政策咨询电话:

小学  87970058   初中  87960830

6.招生监督电话:87981642

 

2020年宜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招生方案通知如下: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

适龄幼儿家庭应具有服务区正式户籍,适龄幼儿户口应随父母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屋产权证两者相符。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幼儿,可按正常入园办理:

1.适龄幼儿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服务区,父母中另一方为非服务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者、在外地工作者。

2.父母离异,适龄幼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

3.适龄幼儿为孤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

4.父母双方均为非服务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长期支援边疆建设者,适龄幼儿为服务区户口,或住房在服务区。

5.适龄幼儿随父母在直系上一辈处落户,且无户口迁移史。

6.若父母与直系上一辈共有房产,原则上幼儿父母房产所占份额不低于30%。

7.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父母在服务区稳定租住两年以上。

(2)父母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其子女符合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

(4)父母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2019年6月30日前参加社会保险,且持续缴纳)。

另外,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也可按正常入园办理。一是宜城街道集体户口子女入园,根据其实际常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在常住地服务区幼儿园入园;二是城市重点工程项目被拆迁户子女入园,凭拆迁安置相关手续,自主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服务区的幼儿园入园;三是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子女入园,凭市委组织部颁发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按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局安排到相应的优质公办幼儿园。


第二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登记,经公开方式确认后入园。

1.适龄幼儿家庭(或父母一方)拥有服务区房产。

2.适龄幼儿家庭拥有服务区户籍。 

3.幼儿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服务区与直系上一辈共有房产。

4.服务区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取得暂住证一年以上,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二、招生办法 

1.今年宜城城区公办幼儿园实行计划招生。第一批次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幼儿确保应收尽收。在幼儿园还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再进行第二批次幼儿的登记与招生。

2.幼儿园在第一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额,且第二批次登记人数超出空余学额数,则采用实名摇号的方式录取幼儿。

3.第二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额,则由幼儿园自主调剂招生。自主调剂招生办法由各幼儿园自行研究确定,并报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4.各幼儿园在校审前10天张贴招生公告。

5.报名形式:启用宜兴市招生入学信息平台,采用“网上登记+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招生。


 三、时间安排 

1.6月20日—6月30日:平台开放,符合第一批次条件的幼儿上网登记信息

2.7月1日—7月3日:平台关闭,幼儿园初审网上报名信息

3.7月4日:第一批次幼儿到幼儿园提交材料现场校审

4.7月5日:第二批次幼儿登记

5.7月8日:各园公布第二批次招生办法及时间


 四、报名须知 

1.幼儿现场校审及登记报名时需统一提交家庭户口簿、房产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房产证暂未办理到位,可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同时,幼儿入园报名时应当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户口簿,以及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体检健康证明等。

2.幼儿园工作人员必须将原件和复印件认真核对并签字,由幼儿园盖上公章。原件由家长当场带回,复印件留幼儿园备查。

3.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幼儿园提供的复印件及证明材料进行统一复审,家长必须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园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4.报名时递交的户口簿、房产证等有效证件的截止时间为7月4日。


 五、相关说明 

1.新生入园条件(指获得正式户籍或房产证明)应为2020年7月4日之前办理到位的。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作为入园条件。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暂未交付的期房不作为入园条件。

2.宜兴市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入口及具体操作指南在“宜兴教育信息网”和“宜兴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发布。

3.符合第一批次条件,但系统信息填报不成功的可以带齐相关材料于7月4日至幼儿园现场登记验审信息。

附链接:幼儿园篇|2020年宜兴市招生入学信息平台报名操作指南 



宜兴房产网为您提供宜兴房产资讯宜兴二手房宜兴租房信息!了解更多宜兴楼盘信息请访问yxfc.com.cn

yxfc.com.cn 宜兴房产网 客服/业务:18015272826 (微信同号) 苏ICP备20005318号-12
本网站所刊载的所有楼盘资料(特别是楼盘价格等)及图表、二手房房源租售信息等仅供参考,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绝对精确性或可靠性。